体育教育评价制度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8年02月01日 点击数:

学校体育教育评价制度

(试行)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关于开展学校体育工作评估的通知》和《体育课程标准》,进一步完善学校体育的评价体系,全面推动学校体育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评价制度。

一、组织管理

    1.学校建立健全以校长为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参与的体育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校的体育工作。明确职责、落实分工,定期研究工作。

    2. 将体育纳入学校整体工作计划,并制订具体体育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定期组织检查。

    3. 学校建立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的应急管理机制,制定和实施体育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人,落实责任制。

4. 校长将学校体育列入工作职责,明确一名副校长分管体育工作。每学期校长听体育课不少于4次,分管校长不少于6次。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严格落实国家体育与健康课时规定。

    5. 教学管理部门要建立体育教学考核制度,设立有关资料,加强过程考核,并将考核情况计入业务档案,作为晋级、评审、奖励、评聘的依据。

二、教育教学

    1.学校必须按照国家有关中小学体育课程设置的规定和要求,开足上好体育课(初中每周3课时)。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减、挤占体育课时间,对一些文化课教师向体育课教师要课的现象予以禁止。

    2. 体育与健康课程教学计划、单元计划、课时计划齐全。依据课程标准组织体育教学,完成教学任务。加强教学研究与改革,提高教学效果。

    3. 制订阳光体育运动工作方案、基本要求。将校园体育活动时间和内容纳入教学计划,列入课表,严格实施。每天上午安排大课间体育活动;没有体育课的当天,下午安排一小时集体体育锻炼。

    4. 学校根据不同年龄学生的兴趣爱好成立多种体育兴趣小组。学校每年召开秋季运动会。有85%以上的学生掌握至少2项日常锻炼的体育技能,养成体育锻炼习惯。

    5.严格教学常规,教师严禁“放手”、“放羊”,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对学生加强体育安全教育。

    6. 每次上课能做到有足够的密度和负荷量,运动密度和运动负荷要安排合理,使学生掌握体育、卫生、保健的基础知识,简单的体育运动技术,获得必要的练身实效。

    7.学校为体育教师配发必要的工作服装。体育教师上课必须穿运动服、田径鞋。

三、条件保障

    1. 体育教师数量达到国家规定要求。体育教师职务评聘公平、公正。体育教师坚持集体备课、校本教研(每学期教研活动不少于10次,并有参加人员记录和活动记录)。体育教师积极参加培训、继续教育。

    2. 体育场地平整、整洁,符合体育活动和体育教学要求。体育场馆、设施管理规范,及时维护,确保安全运行。学校体育场地、器材、设施有专人负责管理。

    3. 公用经费按规定用于体育支出,满足学校体育工作需要。

四、测试评价

    1. 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做好全体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妥善保存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原始数据,按要求上报测试数据。

    2. 90%以上的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以上等级。有40%以上的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以上等级,并逐年增长。

    3.每年在校内公布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总体结果,并通报学生及家长。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作为学生综合素质报告的重要内容,并形成制度。分析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结果,动态把握学生体质健康发展趋势。

五、监督检查

    1. 学校公布阳光体育运动监督电话。

    2. 利用公告栏、家长会和校园网,每学期通报一次学生体育活动情况。

六、更高目标

    1.创新体育活动内容、方式和载体,增强体育活动的趣味性和吸引力;

    2.建立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坚持开展活动;

    3.每年在一次校级运动会中,设计全体学生参加的项目;

    4.每年组织不少于6次的校级单项体育比赛;

    5.学校有体育代表队,每周训练不得少于一次,积极参加上级教育或体育部门组织的竞赛。

6.学校充分发挥社区、家庭的合力,要和社区、家庭加强沟通与合作,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青少年体育活动,共同促进“阳光体育运动”长效机制的落实。

 

苏州市第十六中学校

2017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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