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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第十六中学校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成员履职承诺书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23日 点击数:

为切实履行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成员职责,维护学生饮食安全与健康,本人自愿签署承诺书,并郑重承诺如下:

一、基本条件与职责遵守

1.本人是学校在校用餐学生的家长,具备良好的健康状况,已按要求取得健康证明。

2.本人具备必要的时间保障,能够定期参与相关会议及日常监督工作,确保监督职责落实到位。

3.本人与学校、食堂承包企业、食材供应企业、配餐企业等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利益关联,承诺以独立、公正的态度履行监督职责。

二、监督工作行为规范

4.坚持集体研究、共同商议的工作原则,不得个人擅自开展监督工作,确保监督工作规范、透明。

5.不直接参与校园膳食管理,不干预学校和企业日常工作,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要求学校给予子女特殊照顾,自觉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企业生产经营秩序。

6.不得随意向外界提供监督检查情况,未经授权不得在互联网或其他渠道发布涉及食品安全的不宜公开内容,防止引发不必要的舆情炒作。

7.在发生食品安全相关舆情时,积极配合学校及相关部门妥善处置,共同维护良好氛围。

8.不得直接或变相接受食堂承包企业、校外供餐企业、食材供应企业的礼品、礼金等,不得从事影响公正履职的任何行为。

三、监督具体职责

9.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食堂监督、陪餐及家长开放日活动,通过实际体验了解并反馈学生用餐质量及食堂服务情况。

10.重点监督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供货验收、食品加工操作及餐饮具消毒等环节,确保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和标准要求。

11.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违规行为等问题及时报告学校或相关部门,并跟进问题整改情况。

12.根据监督计划或实际需要,配合教育、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的检查活动,提供客观、公正的意见和建议。

四、履职廉洁承诺

13.在履职过程中,自觉接受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坚决不利用职务之便牟取私利,不发布不实信息。

14.若发现因个人行为损害委员会公正性或声誉,本人愿接受相应处理,包括解除成员资格。

五、接受监督与培训

15.积极参加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相关培训,不断提升监督履职能力。

16.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认真听取意见,主动改进履职方式,提高监督工作质量。

本人郑重承诺:将严格履行以上职责,依法依规开展校园膳食监督工作,为学生健康成长贡献力量。如有违反承诺行为,愿意接受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批评教育或相关处理。

承诺人(签名):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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