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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中心组成员认真学习《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29日 点击数: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是办好教育的根本保证,要在中小学校建立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各方面”。作为国民教育体系的基础,中小学教育担负着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使命。2022年1月2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6月24日上午,我校中心组扩大会议在博学楼二楼会议室召开,全体行政干部集中认真学习《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党总支副书记袁军同志主讲,他从“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支持和保证校长行使职权”、“建立健全议事决策制度”、“完善协调运行机制”、“加强组织领导”等五个方面详尽解读,带领与会干部认真学习领悟。

蒋玉红校长总结本次学习,《意见》内涵丰富、要求明确,在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支持和保证校长行使职权、建立健全议事决策制度、完善协调运行机制、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是中小学校党组织开展工作、履职尽责的基础规范、基本依据。下一步,学校将组织继续全体党员和干部深入学习,实现支部全面覆盖、党员人人知晓。

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是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保证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中小学校得到贯彻落实的必然要求,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保证。学校将健全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的体制机制,确保党组织履行好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使基层党组织成为学校教书育人的坚强战斗堡垒;要把思想政治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把弘扬革命传统、传承红色基因深刻融入学校教育,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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