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苏教组[2018]11号文,我校丁治国、许硕2位同志被表彰为苏州市教育局2016—2017年度党员承诺先进个人。
特此祝贺!
希望受表彰的党员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开拓创新。全体党员以先进为榜样,强化使命担当,提振精气神,努力做出更大贡献。
办公室
2018.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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