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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第十六中学校2021年度招标代理机构遴选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17日 点击数:

 

 

 

招 标 文 件

 

 

 

 

 

 

采 购 人:苏州市第十六中学校

采购内容:2021年度招标代理机构遴选

项目类别:服务类

 

 

 

 

 

苏州市第十六中学校

2021年5月

 


 

总目录

 

第一章:招标说明

第二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三章:招标书

第四章:投标文件要求

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

第六章:评分标准

 


第一章 招标说明

苏州市第十六中学校就其所需的2021年度招标代理机构遴选项目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2021年度招标代理机构遴选。

2、采购编号:SZSLZ2021-001

3、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4、采购预算金额:无。

5、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6、拟招标数量:5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8、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合格投标人的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合格投标人的特殊条件

1、被列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公示的最新一期苏州市财政局预算执行系统登记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内。

三、遴选流程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 5月20日16: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将报名材料送至苏州市第十六中学校(或以邮寄时间为准)。

3、报名材料:报名联系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投标信息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 5月21日13:30止。

开标地点:苏州市第十六中学校会议室。

五、采购人:

1、名称:苏州市第十六中学校

2、地址:苏州市慕家花园11号

3、联系人:季卫华

4、联系方法:65231647


30、 

第二章 投标文件格式

说明:

对本章所有的投标书格式 ,投标方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投标函

 

苏州市第十六中学校:

我们收到贵公司号招标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投标。

    1、我们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完成该项目的全部内容,我们的投标报价包括完成所有招标内容所涉及的劳务支出及其配套的工具耗材、各种税费、保险、劳保、维护、支持与培训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2、如果我们的投标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保证按期、按质履行合同,完成合同内容所规定的全部工作。

    3、我公司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限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120   天。如果我们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们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4、我们愿意提供招标方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也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全部是真实的、有效的,若有虚假,我们愿承担一切责任。

5、我们认为你们有权决定中标者,还认为你们有权接受或拒绝所有的投标者。

    6、我们愿意遵守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

    7、我们承诺本项投标文件在开标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我们同意中标后若不履行投标文件的内容要求和各项承诺及义务的即被视为违约,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8、如果我们中标,我们愿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支付中标服务费;

9、与本投标有关的通讯地址:

单位:                                 联系人: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供应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代理人在招标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谈判活动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授权委托书仅限于法人性质投标人投标,谈判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性质投标人投标,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但必须同时提供受托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报价表

序号

名称

收费标准

1



 

注:

1.如未按照本表规定格式提供,则按无效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处理。

2.报价说明:本项目投标报价按照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公示的苏州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收费公告信息执行。与公告信息一致(不接受任何偏离)的报价视为有效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无效报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4、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苏州市第十六中学校:

本公司愿就由贵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招标活动进行投标。本公司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和有效的。若与事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第三章 招标书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2021年度招标代理机构遴选。

2、采购编号:SZCQ2021-S-C-001

3、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4、采购预算金额:无。

5、投标保证金:无

6、拟招标数量:5家。

中标原则:实质响应投标单位数量(N)≥3家的为有效标,确定入围供应商数量则按照得分排名前N-2的实质性响应单位确定为中标单位,但入围中标单位数量最多不超过拟定中标单位数量。(N为投标单位数量)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8、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二、采购需求

1、招标代理项目:

(1)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苏州市政府采购项目,含货物类、服务类以及工程类。

(2)除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及采购人内控制度限额以上,未达到集中采购及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采购项目,含货物类、服务类以及工程类。

2、招标代理服务内容

(1)编制及商定招标(采购)文件;

(2)发布招标(采购)公告、招标(采购)文件;

(3)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

(4)组织现场踏勘、答疑、答复质疑;

(5)组织开标、评标;

(6)发布成交/中标公告;

(7)发出成交/中标通知书;

(8)草拟采购合同;

(9)采购合同备案;

(10)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汇总资料。

3、代理服务要求:

(1)收费标准:按苏州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收费公告执行。

(2)投标单位具有严格的工作管理制度和完善的质量保证措施,为采购人提供深入、细致、规范、专业、积极、高效的采购代理服务。

(3)投标单位应组建为采购人提供定向服务的专业项目团队,团队成员不少于5人,负责及时承接采购人委托采购项目代理服务工作。须就如何保证服务团队稳定做出承诺,协议存续期内,主要对接的项目经理保证不流失、其他服务团队人员流失率小于33%。

(4)项目团队人员应按照国家及政府相关部门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以及采购人内部规章制度实施采购行为。

(5)项目团队人员应维护采购人的利益。在实施采购过程中,不得损害采购人利益和形象。

(6)对有关项目情况及招标投标等内容保密,保证所有资料不外泄,与招标投标方有利益关系人员应主动回避。

(7)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条例实施采购代理项目。

三、综合要求:

1、投标人所提供的相关服务应符合根据国家标准和规范,并遵循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服务的质量和标准应达到招标要求,并提供详细的服务说明。如其中某些条款不能完全满足时,应在投标文件中逐条列出。

2、投标文件内容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对招标文件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相关办法处理。

3、服务保证:自项目开始实施起,提供长期咨询服务和技术支持。中标单位必须在半小时内响应,并在24小时之内解决问题。

4、投标总报价一次报定,包括管理、劳务、通讯、风险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等各项应有费用,以及为完成招标代理工作中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服务期内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因素。投标人须对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凡涉及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苏州市第十六中学校官网发布的内容为准。评标结束后对落标人不解释未中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第四章  投标文件要求

一、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人标书中应包含下列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一份正本,副本贰份)

1)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拟投入本代理项目的招标专职人员情况汇总表

4)评分标准规定递交的证明文件

以上证件应加盖企业公章,并且真实有效。

2.投标人须对将提供的服务质量、规格、响应时间等要求提供保证承诺书,承诺书作为投标书不可缺少的要件。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有违背承诺的事件产生、或者在我院采购项目信息填报、发布、质疑投诉以及其他过失造成我院采购工作受到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中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方承担。

3.投标文件用A4纸打印,经投标单位委托代表人签字确认、密封。投标文件分为一份正本,副本贰份,并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4.投标文件不允许有加行、涂改。

5.投标前请将投标文件及附件密封在一个档案袋内,封口四周贴上封条并加盖公章。外包装封面上均要注明:

(1)招标单位

(2)招标项目名称

(3)投标单位名称(盖公章)

(4)投标人(或委托代理人)

(5)注明“开标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一)货物及服务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苏州市第十六中学校(以下简称委托人)与(以下简称代理人)就委托人所需2021年度招标代理机构遴选招标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一、委托代理范围

1、委托代理招标内容(有委托的在()中打√,无委托的在()中打×):

(√)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

(√)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

(√)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

(√)编制招标文件;

(√)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组织开标、评标;

(√)代拟中标结果公示和中标通知书;

(√)草拟工程(采购)合同范本;

2、与采购代理有关的其它事宜:

       无                                                       

二、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有权参与招投标的有关活动,审定代理人提交的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等相关文件文本。并有权要求代理人对其中与采购需要相悖的地方进行修改,但修改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及时提供代理工作阶段性的进展情况。

3、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更换不称职的人员或应回避的人员。

4、委托人有权确定代理人的具体工作内容。

5、如委托人发现代理人在代理活动中违反有关的法律、法规或采购程序并经确认,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纠正,直至中止合同。

三、委托人的义务和责任

1、委托人在代理人开展招标代理业务之前应按照有关规定办全本项目招标所需的有关审批手续,编制采购计划,落实本次采购活动的资金,使招标工作具备条件。

2、委托人应当向代理人及时、无偿、真实、详细地提供招投标代理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如采购标的的技术指标、品牌、服务、商务等有关采购需求)。并负责对供应商有关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商务等与采购需求有关询问、质疑的答复

3、对代理人提出的书面要求,委托人应当在 三  日内做出书面答复。

    4、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派熟悉业务、知晓法律法规、工作认真负责的作为委托人的代表,配合代理人工作。

5、委托代理咨询项目中如内容、时间等有重大调整,委托人应当书面提前 三     日通知代理人,以便调整相应的工作安排,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

6、委托人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7、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签订采购合同。

    8、委托人应负责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复杂的采购项目,可与乙方共同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或相关专家参加验收工作,验收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9、承担由于自己过失造成代理人的经济损失。

10、委托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代理人收受或索要回扣、好处费、礼金、有价证券和其它礼物。不得在代理人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11、委托人应当完成的其它工作:

     无                                               

四、代理人的权利

1、有权拒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采购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人为干预。

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办理委托项目的招标工作。

3、有权建议更换不称职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参与招标活动的委托方人员。

4、如委托人的某些条件和要求不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或程序,代理人可以建议委托人进行修改。拒不修改的,代理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履行合同。

五、代理人的义务和责任

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采购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事招投标代理活动。

2、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为委托方提供招标代理服务,不得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3、有义务向委托方提供招标计划以及相关的招投标资料,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解释工作。并协助委托人做好采购供应商的询问、质疑的答复。

4、代理方工作人员如与本采购项目潜在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

5、在代理活动中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6、对代理人在代理过程中自行提出的技术方案、数据参数、技术经济的分析结论负责。

7、代理人成立招标代理项目组确定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负责该项目招标代理工作。

8、因代理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

9、因不可抗力导致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理人不承担责任。

10、代理人不得采用行贿、给予其他利益或者诋毁他人等不正当手段进行竞争。

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计取

1、根据国家现行取费政策,按照以下收费标准确定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

付款方式:自招标代理服务启动后,由各项目的中标(成交)单位按照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最新公示的苏州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缴纳代理服务费。

注:货物和服务采购类按预算金额的比例支付,即100万元以内1.5%、100~500万元1.1%、500~1000万元0.8%,1000~5000万元0.5%、5000万元以上0.25%。

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支付,采用以下  (2)方式。

(1)由委托人支付。

(2)与投标人约定,由中标人支付。

采用第(2)种方式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文件必须写明,并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七、委托人对代理人完成本合同委托内容的时间要求

1、代理工作开始时间:自委托代理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2、代理工作完成时间:代理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

非代理方原因造成的时间延误,结束时间相应延长;代理结束以完成 代理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时间为准。

八、违约和争议的解决

1、由于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由于违约造成第三方损失的,也由违约方在赔偿另一方损失的基础上再赔偿第三方损失。

3、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委托人与代理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选择以下 (2) 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约定向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 、合同份数

双方约定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委托人(公章):                  代理人(公章):

负责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地址:                            地址:   

开户:                            开户:

账号:                            账号: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二)工程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苏州市第十六中学校(以下简称委托人)与(以下简称代理人)就2021年度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工程名称)的招标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代理人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根据项目具体实施要求                                       

2、工程项目审批文件:根据项目具体实施要求                              

3、资金来源:自筹                                                   

4、工程规模:根据项目具体实施要求                                     

5、总投资额:根据项目具体实施要求                                    

二、委托代理范围 

1、委托代理招标内容(有委托的在□中打√,并说明具体内容,

无委托的在□中打×):

√设计,具体包括:根据项目具体实施要求                           

√检测,具体包括:根据项目具体实施要求                                              

√监测,具体包括:根据项目具体实施要求                                            

√施工,具体包括:根据项目具体实施要求                                     

√监理,具体包括:根据项目具体实施要求                                              

√材料,具体包括:根据项目具体实施要求                                              

2、委托代理范围内单项合同、估算价:

 具体标段划分和标段估算金额根据项目具体实施要求而定                                                                  

 

3、委托代理的事项(有委托的在□中打√,无委托的在□中打×):

√代拟发包方案;

√发布招标公告;

√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

√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确定潜在投标人;

√编制招标文件;

√编制工程量清单;

√编制工程标底;

√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组织开标、评标;

√草拟工程合同;

√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与发包有关的其它事宜:

          无                                                       

三、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有权参与招投标的有关活动。

2、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及时提供代理工作阶段性的进展情况。

3、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更换不称职的人员或应回避的人员。

4、委托人有权确定代理人的具体工作内容。

5、如委托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代理人在代理活动中违反有关的法律、法规或建设程序并经确认,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纠正,直至中止合同。

四、委托人的义务和责任

1、委托人在代理人开展招标代理业务之前应按照有关规定办全本项目招标所需的有关审批手续,使招标工作具备条件。

2、委托人应当向代理人及时、无偿、真实、详细的提供招投标代理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如建设批文、资金证明、地质勘察资料、施工图纸等)。

3、对代理人提出的书面要求,委托人应当在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

    4、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派熟悉业务、知晓法律法规、工作认真负责的为招标人的代表,配合代理人工作。

5、委托代理咨询项目中如内容、时间等有重大调整,委托人应当书面提前  3 日通知代理人,以便调整相应的工作安排,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

6、委托人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7、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签订工程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后提交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

8、承担由于自己过失造成代理人的经济损失。

9、委托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代理人收受或索要回扣、好处费、礼金、有价证券和其它礼物;不得在代理人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10、委托人应当完成的其它工作:

              无                                      

五、代理人的权利

1、有权拒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人为干预。

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办理委托项目的招标工作。

3、有权建议更换不称职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参与招标活动的委托方人员。

4、如委托人的某些条件和要求不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或程序,代理人可以建议委托人进行修改。拒不修改的,代理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履行合同。

5、除发包方案、中标通知书及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由委托人盖章签字,中标通知书再加盖代理人公章外,自拟定发包方案至提交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所形成的资料、文件均只需由代理人盖章签字。

六、代理人的义务和责任

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事招投标代理活动。

2、在委托授权范围内为委托方提供招标代理服务,不得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3、有义务向委托方提供招标计划以及相关的招投标资料,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解释工作。

4、代理方工作人员如与本工程潜在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

5、在代理活动中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6、对代理过程中提出的技术方案、数据参数、技术经济分析结论负责。

7、代理人成立招标代理项目组并确定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负责该项目招标代理工作。项目组组成人员情况见附件一。

8、因代理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总额(包含税金)。

9、因不可抗力导致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理人不承担责任。

10、代理人不得采用行贿、给予其他利益或者诋毁他人等不正当手段进行竞争;

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计取

1根据国家现行取费政策,按照以下收费标准确定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

注:工程类按中标金额的比例支付,即100万元以内1.5%、100~500万元1.1%、500~1000万元0.8%,1000~5000万元0.5%、5000万元以上0.25%。                                                       

注:如有编制工程量清单工程项目,编标费用按照国家现行取费政策下浮30%(包含最低收费标准)由甲方支付。

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支付,采用以下  2  方式。

(1)由委托人支付。

(2)与投标人约定,由中标人支付。

采用第(2)种方式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文件必须写明,并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时间:代理工作结束,资料齐备后一周内付清。

八、委托人对代理人完成本合同委托内容的时间要求

1、代理工作开始时间: 2021年  月   日                        

2、代理工作完成时间: 根据工程项目进度                        

非代理方原因造成的时间延误,结束时间相应延长;代理结束以完成发出中标通知书、以及整理完毕全套资料 时间为准。

九、违约和争议的解决

1、由于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由于违约造成第三方损失的,也由违约方在赔偿另一方损失的基础上再赔偿第三方损失。

3、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委托人与代理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选择以下 2 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约定向   苏州市   (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 、合同份数

双方约定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二份,招投标监督机构一份。

补充条款:

 无                                                                           

 

 

 

 

委托人(公章):                  代理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附 件 一:

工程代理项目组组成人员情况及事项表

工 程 项目 名 称

2021年度招标代理机构遴选

招 标

内 容

设计、检测、监测、施工及监理招标

人  员  情  况

姓  名

职 务

职 称

注册资格

上岗证号

备注


组长






成员






成员






成员





代 理 事 项 及 承 办 人 安 排

代 理 事 项

承办人

签 名

代 理 事 项

承办人

签 名

代拟招标方案


编制标底


发布招标公告

(投标邀请书)


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投标申请人报名


组织开标、评标


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代拟中标公示


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


代拟中标通知书


编制招标文件


草拟工程合同


编制工程量清单


编制招投标书面报告


代理人:(盖章)











注:本表中承办人签名一栏必须由本人亲自签字。


 

第六章 评分标准

一、评标办法:

1、本次招标评标采用为综合评分法,即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也不进行评审。

3、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进入打分程序的有效投标人的标书技术部分以打分的形式进行评审和评价。对评委的评分进行统计汇总时算术平均计算得分(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4、如出现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则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以抽签方式确定。

5、根据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将对投标人进行信用查询,凡经评标小组确认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1)查询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查询渠道:统一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实时提供来自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信用江苏、诚信苏州网站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6、综合得分排名前N-2(N≥3)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7、如在确定最后一个中标候选人名额时,出现评审总得分相同的投标单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则以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注:①、N为投标单位数量。

②、中标候选人数量不得超过拟招标数量。

二、评分标准:

总分值为100分,评审因素及各比重如下: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为10%(权重),技术及其他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为90%(权重)。

(一)价格分值:10分

报价说明:本项目投标报价按照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公示的苏州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最新公告信息执行。与公告信息一致(不接受任何偏离)的报价视为有效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无效报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提交有效报价响应文件的价格分得分为10分。

(二)技术及其他分值:90分

1、整体服务方案比较(6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整体服务方案评分,根据组织策划、人员安排、总体服务方案、沟通和业务支撑评分,较好得6分,良好得5-4分,一般得3-1分,差不得分。

2、质量保证措施比较(6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保证项目顺利推进的、操作性强的保障措施评分,较好得6分,良好得5-4分,一般得3-1分,差不得分。

3、安全保障及文件归档措施比较(6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安全保障措施评分,包括项目文件归档管理措施、保密措施、廉洁措施。较好得6分,良好得5-4分,一般得3-1分,差不得分。

4、其它项应答情况比较(6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其它项应答情况评分,包括对各阶段需完成/交付的工作内容/成果、工作管理制度、服务承诺、意外情况处理、对项目的有关建议等内容。较好得6分,良好得5-4分,一般得3-1分,差不得分。

5、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比较(24分)

5.1代理工作重点、难点说明及管控措施比较;优得8分,良得7-5分,一般得4-2分,差不得分。

5.2质疑处理流程比较;优得8分,良得7-5分,一般得4-2分,差不得分。

5.3内部工作人员管理制度比较;优得8分,良得7-5分,一般得4-2分,差不得分。

6、投标人综合比较(42分)

6.1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专职从业人员情况比较:持证人数5人以上的,每多一人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须持有江苏省政府采购培训证书原件并同时提供由投标人为上述人员正常缴纳的社保证明。

6.2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服务团队具有本科学历证书的每提供一份得3分,专科学历证书的每提供一份得1分,本项最高得9分。

(本项以最高学历记分,不重复得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人员学历证书复印件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6.3拟派项目负责人政府采购工作年限(自首次取得政府采购培训证书时间起算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日止)。6分

5年(不含)~8年(含)6分

2年(不含)~4年(含)4分

2年(含)以下:不得分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人员资格证书《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合格证》复印件(以证书上的发证日期为准)。

6.4项目负责人同时完成过不同采购模式(包括:询价、单一来源、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项目的得10分,其中缺少一项采购模式的扣2分(扣完为止),每种采购模式须提供一个采购项目案例(投标文件中提供政府采购网招标公告页面截图)。

6.5根据《关于苏州市级政府采购项目代理机构相关情况的公告(2020年度)》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招标代理机构业务情况、监督检查情况、日常管理情况等内容打分:开展业务备案8项以上,投诉成立、监督检查处理决定、信息填报发布差错、约谈总数为零的此项得8分,备案不足8项的少一项扣1分,投诉成立、监督检查处理决定有一项扣2分,约谈有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最高得8分。

6.6固定的办公场所面积(提供产权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复印件)自有或租赁面积400平米及以上得6分,400(不含)-250(含)平米得3分,250(不含)-150(含)平米得1分,低于150(不含)平米不得分。最高得6分。

 

备注

提供虚假内容者将导致废标;评分标准中要求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认证证书等,招标文件中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若须提供原件的,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供现场核查,原件可用公证件代替。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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