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委办发〔2014〕57号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值班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委和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工委和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各大专院校:
为加强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值班工作,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并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保持工作力度
中秋国庆佳节即将来临,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防止和克服麻痹松劲情绪,继续坚持南京青奥会期间的有效做法,重视做好值班应急等各项工作,坚持不懈把“五大专项行动”抓到底、抓到位,坚决维护和谐稳定的大好局面。
二、严格落实值班制度
各市、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至少要有一位在岗在位,不得同时离开当地。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负有安全监管、应急处置和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正常运转职责的部门单位,要认真组织和安排好本地区本系统的值班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并按照规定报备。节日期间,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及其办公室每天要有负责同志在岗带班,值班人员要每天24小时坚守岗位。要严肃值班工作纪律,带班和值班同志要始终保持在岗在位、联络畅通,坚决杜绝擅离职守、无关人员顶班、非正式人员参与值班等现象。
三、切实加强应急处置工作
要针对节日期间工作特点,突出交通运输、食品卫生、旅游购物场所等公共安全重点,切实加强一线执勤执法力量,着力推进各项工作关口前移和末端落实,力求对各种隐患问题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处置在小。要切实强化社会面情况掌控和舆情监测分析,严格落实信息报告主体责任和时限要求,突出做好紧急信息报告工作,全面实行涉稳信息零报告。要严格落实应急处置工作预案、机制、力量和手段,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立即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应对处置,坚决把危害和影响降到最小。
四、强化对值班应急工作的督促检查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在做好本级节日期间值班应急工作的同时,要加强对本地区、本系统值班应急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基层单位严格落实值班应急制度,不断提高值班应急工作水平。节日期间,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将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值班应急情况进行检查,视情予以通报。
中共苏州市委办公室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