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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要点

作者: 来源:教科室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23日 点击数:

 

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要点
 
 
 
本规划要点以《江苏省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江苏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为依据,基于“十一五”期间江苏教育科研取得的成绩、形成的基本经验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根据“十二五”期间江苏教育科研可预期的形势和任务而制订。
一、形势与任务
过去的五年,在省委省政府加快建设教育强省、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决策引领下,江苏教育改革与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各项教育事业快速、全面、健康发展。与此相适应,全省教育科研工作也取得了显著成绩,突出表现在:教育科研为教育行政决策服务的意识进一步增强,服务力度明显加大,在教育决策咨询中所处的地位、所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凸显;以部分重大课题和重点课题为抓手,整合省内外科研资源协同攻关,形成了若干具有江苏教育科研“本土化”、“原创性”特色的理论和品牌;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在全国独领风骚,课程资源建设成果丰硕,专业化的管理、指导与服务伴随课程改革的全过程;基础教育研究、职业教育研究、高等教育研究协调发展,教育科研整体水平和质量进一步提升,产生了一批在省内外有较大影响的优秀成果、精品成果;教育科研常规服务平台与项目建设有声有色,品牌效应和影响力不断增强;学校教育科研和群众性教育科研的热情进一步高涨,教育科研普及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各级各类课题的申报、立项、获奖数量明显增加,在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中的立项数量及相关成果的获奖数量位列全国前三甲。与此同时,全省教育科研工作也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为教育行政决策服务的整体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教育科研专项经费的投入有待进一步加大;教育科研资源的优化整合有待进一步加强;教育科研选题上的低水平重复现象有待进一步减少;教育科研中的“苏派理念”、“苏派特色”、“苏派风格”有待进一步彰显;教育科研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创新等。这些问题与不足,需要我们在“十二五”期间通过科研方式的变革与创新逐步解决。
“十二五”期间,江苏教育最基本的定位是率先发展,最迫切的要求是改革创新,最重要的任务是提升内涵和质量。《江苏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了“两个率先”的战略部署,“到2015年,我省教育规模、教育质量、教育投入、教育贡献度要继续走在全国前列,率先建成教育强省;到2020年,教育发展的主要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建成学习型社会和人力资源强省”。《江苏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了“十二五”期间江苏教育发展的战略目标,即“教育现代化达到更高水平”、“教育公平保障更加有力”、“教育体制机制更有活力”、“教育质量群众更加满意”、“教育服务经济更有成效”。为实现这一战略目标,在未来10年中,江苏教育要始终坚持“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服务社会”的工作方针,着力在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等教育内涵发展等方面下更大功夫。“十二五”期间,江苏教育科研工作要围绕贯彻落实《江苏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江苏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而展开,根据这两个纲领性文件所提出的战略部署、战略目标和工作方针,在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提升学校内涵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不断增强教育科研在教育发展与改革中的贡献度,为实现教育方式的转变、促进江苏教育更好更快发展提供理念、智慧和方法支撑。
“十二五”期间,江苏教育科研的需求会更加迫切和强烈。教育行政部门需要教育科研更加积极主动地做好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研究、政策研究,为教育的科学发展、改革创新提供决策咨询参考。基层和学校需要教育科研更加扎根教育教学和管理第一线,研究如何育人为本,更好地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研究如何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深化课程与教学改革;研究如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师更好成长,促进学校内涵发展和特色发展。“十二五”期间,江苏教育科研的任务将更加繁重,既要努力探索、发现和建构新的教育规律、原理和理论,又要借鉴和吸收国外的先进教育理念,结合我国、我省实际进行大胆的试验,创造新经验、新做法和新措施;既要有效服务于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决策,又要对基层和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实施有效的服务与指导。预期“十二五”江苏教育科研,会在满足社会需求的广泛性和多样性,科研服务方式的专业化和特色化,科研产品的精致化和有效性等方面,要求教育科研工作本身实现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要求科研服务方式实现根本性的转变,更对全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站在新的起点,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十二五”期间,江苏教育科研要进一步树立改革和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明确新目标和新思路,谋划新突破和新格局,追求新水平和新高度。
二、目标与原则
1.总体目标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教育行政决策服务,为教育改革实践服务,为繁荣教育科学服务”的方针,有效服务于教育决策咨询,围绕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组织和开展研究,促进教育体制和政策变革;有效支撑教育方式的全面转变,服务于学校教育更好地育人为本、内涵发展、提高质量,促进教育实践创新;有效创设宽松的科研体制和学术环境,培育和形成具有本土性和原创性的学术成果,促进教育理论创新。“十二五”期间,着眼并着力于全省教育科研工作普及基础上的提高和深化,全面提高教育科研的内涵、质量和品格,全面形成教育科研的特色、优势和品牌,全面提升规划、管理、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增强江苏教育科研在全国的话语权和影响力,继续保持和强化江苏教育科研在全国的领先地位。
2、具体目标
进一步强化政策研究。突出和强化政策研究的地位和价值,加强政策研究的立项、管理与奖励,通过规划和管理不断培育为决策服务的省级研究团队与骨干,全面提升为决策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培育全省政策研究的明显优势和战略制高点。
进一步支持理论创新。基于江苏教育科研的长期积累,重点扶持和培育一批有基础、有优势、有潜力、有较大理论探索空间的研究项目,鼓励和支持理论创新,在理论研究与理论创新上有新的突破,形成一批具有鲜明特色的本土性、原创性理论成果。
进一步彰显“苏派特色”。针对江苏教育改革与发展中出现的热点、重点、难点问题,组织以首席专家为核心的研究团队协同攻关,树“苏派教育”理念,扬“苏派教育”特色,进一步促进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江苏教育科研品牌的形成。
进一步提升科研水平。着眼于基础教育研究、职业教育研究、高等教育研究的均衡发展,积极推进科研水平较高地区和领域的优势发展,重点帮助和提高薄弱地区、薄弱领域的教育科研工作,发现和培育相关地区、相关领域教育科研的后发优势与新的增长点,全面提升江苏教育科研的整体水平。
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充分利用省、市、县(市、区)三级教育科研网络和不同的教育科研服务平台,积极开展面向不同对象、满足不同需求、采取不同形式的各类教育科研培训,重点培养一批教育科研学术带头人、科研型校长(教育科研高级管理人员)和教育科研骨干教师。
进一步整合科研资源。加强全省教育科研的宏观协调和统筹,有效组织、优化配置全省教育科研力量和资源,从整体上提高全省教育科研的组织程度和规范化水平。逐步建立和完善全省性教育科研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全省性教育科研资源库建设,加大全省性教育科研成果的展示、交流、推广和运用力度。进一步加强与国内外教育研究部门、与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纵横沟通和联系。
3.工作原则
坚持科研服务方向。坚持教育科研“为教育行政决策服务、为教育改革实践服务、为繁荣教育科学服务”的方向,认真处理好政策研究、理论研究和实践研究的关系,以政策研究和实践研究为重点,以理论研究为政策研究、实践研究的基础和支撑。政策研究和实践研究要面向丰富多彩的教育现实,要努力提高问题意识,真正“解难”、“解渴”,成为改善教育实践、促进教育变革的现实生产力。理论研究要重视和关注不断变化的教育实践,及时总结和提炼、概括教育实践过程中所形成的新思想、新认识、新智慧,努力增强基于教育实践的理论创新能力,不断提高教育理论认识实践、解释实践和预测实践的功能。
转变科研服务方式。充分认清教育科研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根据教育科研不同的服务对象、服务需求,转变服务思路,创新服务方式,在服务方式的多样化、服务手段的专业化、服务品质的精致化、服务过程的系列化等方面下更多更大的功夫,切实提高服务成效。为教育行政决策服务,要及时提供研究信息,定期公布阶段性研究成果,加强研究成果的汇报和交流工作,努力出思路、出思想,努力将思路、思想转化成教育决策。加强对基层和学校教育科研的指导,不仅要“心中有他人”,运用多种方式尽可能满足基层和学校对教育科研的不同需求,更要“心中有自己”,以研究者为主体,让自己的思想找到实践的土壤、引领实践的开展和创新。要充分挖掘、整合、利用各方面科研资源,重视开放式研究、扎根性研究。
突出科研“苏派特色”。“苏派特色”不仅指江苏教育的省域特色,也包括江苏教育的地方特色、区域特色乃至学校特色。江苏教育科研要更好地为江苏教育改革与发展服务,就要始终关注江苏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就要研究属于江苏教育自己的问题,基于江苏教育自身的实践,总结江苏教育好的经验,概括和提炼江苏教育的优势和特点,从而形成具有鲜明江苏特色的扎根性的教育教学理论。基于江苏教育改革与发展,研究江苏教育改革与发展,为了江苏教育改革与发展,是江苏教育科研的宗旨。要有效实现这一宗旨,必须有开阔的国际视野和全球意识,必须积极学习和借鉴国内外先进的教育实践、教育制度、教育思想、教育理论,必须站在更高、更广、更前沿的教育背景下,审视和反思江苏教育实践,概括和总结江苏教育经验,形成和创造深深植根于江苏教育改革与发展土壤、具有江苏教育本土化和原创性特色的教育科研成果。
体现科研创新本质。创新是科研的最本质属性。教育科研需要有跨学科意识,需要学习、借鉴、引进国外先进的教育理念、理论,推动应用性、推广性研究,更需要本土化、原创性的理论创新与实践创新,需要在引进、消化、吸收基础上结合江苏教育实际的再创新。通过教育科研,不仅要产生创新的教育思想、教育理念、教育理论,也要形成创新的教育制度、教育政策、教育实践。要营造一种倡导和鼓励科研创新的健康环境和良好氛围,尊重研究兴趣、研究爱好的个性化和研究样式、研究风格的多样化,尊重科研人员的创造性劳动和成果。要通过健康环境和良好氛围的营造,充分调动和激发广大教师参与教育科研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创新。
提升科研整体品质。科研整体品质的提升,需要认真处理好一般与重点、普及与提高、弱势与优势的关系。在突出重点的基础上带动一般,在提高的基础上带动高水平的普及,在不断强化优势的基础上弥合弱势、弥补劣势。充分发挥重大课题和重点课题的带动功能和凝聚作用,以课题为纽带形成各类正式和非正式研究团队,在研究中学会研究,在研究中提高综合素养,通过一个课题培养一支队伍,通过一个课题带动一所学校乃至一个地区教育科研的发展。要采取措施进一步推动基础教育研究、职业教育研究、高等教育研究的均衡整体发展,进一步加强特殊教育研究、社会教育研究和成人教育研究。进一步推动区域教育科研的均衡和协调发展,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在扶持弱势地区、弱势群体中的作用,强化科研“雪中送炭”功能,积极组织全省性的“送科研下县、下乡”活动。加强精品课题的建设,通过评选精品课题、表彰精品课题主持人、召开精品课题发布会等多种规划和管理措施,引导课题研究提升内涵与质量,促进全省教育科研工作整体品质的提升。
三、方向与范围
1.教育体制与政策研究
教育改革与发展已经走入“深水区”,既面临着一些长期以来难以解决的老问题,也不断涌现出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其中有很多涉及到教育体制与政策的设计和安排。教育体制与政策研究,要根据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的战略部署、战略目标、战略任务,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准确定位政府、社会、市场的教育职责和功能,重新认识和审视人才培养体制、办学体制、管理体制、保障机制的改革,着力在寻求教育改革新突破上下更大功夫;要本着严谨科学的原则,为我省制订和完善公共教育产品、准公共教育产品、半公共教育产品的相关制度与政策出谋划策,保证我省出台的相关教育制度与政策既最大程度地体现教育公平,又最大程度地优化资源配置,既能最大程度地激发政府、社会、市场各方面办教育的积极性,又能最大程度地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和突出矛盾,最大程度地促进和保障教育更好更快发展。
2.教育资源配置研究
围绕江苏中长期教育发展的主要目标,加强教育资源的配置研究,是“十二五”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方向,也必然成为教育科学研究的重要领域。教育资源的配置既包括教育经费投入、物力投入和人力投入等,也包括资源配置的主要方向、资源配置的基本标准、资源配置的有效管理等方面的研究。当前特别要研究城乡教育一体化背景下义务教育资源配置的一体化问题,要研究作为公共服务体系中薄弱环节的幼儿教育资源配置的问题,也要研究作为准公共产品的高等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如何在不断增加政府公共投入的前提下,社会资源对教育发展的有效配置问题。既要研究全面提高教育质量背景下公共教育资源配置标准提高的问题,也要研究公共教育资源的有效管理与使用的问题;既要研究公共教育服务中教育资源配置的均等化问题,也要研究公共教育资源的配置如何将公平与效率有机统一起来的问题等。
3.教育质量保障研究
未来江苏各级各类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主题,以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教育质量保障研究必然成为教育科学研究的重要方向与领域。如何根据素质教育的基本理念、思想和要求,研制各级各类教育的质量标准,以规范和引导学校教育全面提高质量,成为最为迫切的现实需要。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是近10国际教育发展的主流趋势,因而对发达国家提高教育质量的基本理念、经验、措施等,需要进行深入的研究和广泛的借鉴。教育质量的全面提升与学校内涵发展具有紧密的关系,因而需要专题研究提高办学水平、提高学校管理水平、提高课程实施水平、提高教师专业化发展水平等与提高教育质量的关系。如何有效保障教育质量,需要建立完整、系统、分层的区域管理、监督、监测体系和机制,更需要建立教育质量评估和保障的专业支持体系和平台。
4.区域教育发展研究
进入新世纪,越来越多的区域教育发展项目不断涌现,区域教育发展正日益受到各级教育决策者和教育理论工作者的高度重视与密切关注,理应成为“十二五”规划的重点研究方向和领域。区域教育发展研究,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强调以人为本,注重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认真思考区域教育发展的数量与质量、规模与结构、公平与效率等基本关系问题;要针对区域内教育发展现状、发展需求、发展趋势、发展潜力,在发展定位、发展规划、发展项目、发展策略、发展特色上开展扎扎实实的研究。区域教育发展既是地方性、区域性的一个教育工程,也是江苏教育发展的一个亮点、一个特色,需要认真研究、总结、提炼。
5.学校发展研究
经济、社会和教育转型期的各级各类学校,不仅要面对政府和行政的计划控制,而且要面对社会和市场的评判选择,社会和市场已经成为影响学校生存发展的新的重要环境因素。在这样的背景下,要研究如何以科学发展观来指导学校发展,形成学校的影响力、竞争力、创新力和文化力,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要研究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学校与政府、社会、市场的关系,建设现代学校制度,促进学校健康发展;要研究如何“在学校中、为了学校、基于学校”,推进“校本规划”、“校本课程”、“校本培训”、“校本研究”、“校本评价”、“校本管理”、“校本资源开发”的实践,形成学校特色,树立学校形象,打造学校品牌,促进学校特色发展;要研究如何调动和激发学校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内生性需求,促进学校自主发展。
6.课程教学研究
课程与教学是广大教师日日面对、最为熟悉、最有发言权的研究领域,永远充满着研究的活力与张力。我省课程与教学研究在“十一五”期间取得了很大成绩,“十二五”期间要有新的突破。要更加关注整体提高国家课程实施水平和教学质量,更加关注学校课程特色和教学文化建设;要结合各地各校的实际情况,更加关注日常教学中学习方式和教学方式的转变,关注教学过程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关注传统教学思想与现代教学理念的融合,关注教学对学生学习潜能的激发和健康个性的培养,关注现代信息技术在教学活动中的合理使用和有效整合;要进一步加强基础教育与职业教育、中小学与幼儿园在课程与教学研究上的交流学习,相互取长补短、共同发展。
7.教师发展研究
在加快建设教育强省、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背景下,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已日益成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关注的重大工程。教师发展研究,需要从关注传统的教师职前培养、职后培训的体系、结构、途径、方式等,拓展到更广泛、更整合的现代教师教育体系的建设和研究;需要在关注区域教师队伍建设的同时,深化以学校为基地的“教师发展学校”的建设和研究,更加重视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自主式、参与式、体验式的培养和培训,更加重视“自我反思、同伴互助、专家引领”的教师专业发展和教师团队建设;需要更加关注农村地区教师队伍建设,关注教师队伍流动机制问题,研究城乡教师资源配置一体化;需要在终身教育、终身学习、学习型社会和学习型学校理念指导下,不断拓展教师发展研究的空间,不断形成教师发展研究的新的生长点。
8.学生发展研究
教育与教育科研的终极目标指向学生发展。因此教育需要有学生观念和儿童观念,教育科研更应建立“学生观念”和“儿童观念”。现在的学生,无论所处的时代,生存的环境,生活的空间,家庭的结构,学校的教育等均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学生发展研究要关注这些变化,分析这些变化对学生发展所形成各种影响。要深入研究作为学习和发展主体的学生的自主性、能动性和创造性,根据学生不同的兴趣爱好、个性特长、发展需求、发展潜力,施以针对性、个性化、个别化的教育,从而更好地实现发展的各种可能性。把每一个学生当作一个独特的个体,研究和关注每一个学生,研究如何更好地尊重学生、关爱学生、发展学生,保护他们的身心健康,促进他们健康成长;深入研究学生学习、学生生活、学生活动、学生团队、学生文化等,促使教育教学活动更好地符合学生发展实际和规律。切实改进学生研究方式,丰富学生研究的方法,综合运用科学的与人文的方式进行研究,使学生研究实现“基于学生,在学生中,为了学生”的目的。
四、规划与管理
1.课题总量
为满足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和相关部门、机构对教育科研的强烈需求,进一步推动全省教育科研的普及,更好地发挥教育科研在推动和促进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作用,“十二五”期间全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总数将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适当有所增加,增加幅度为10-12%左右。5年内分3次申报、评审,每次课题立项数占总立项数的比例为433
2.课题类别
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专项课题”和“立项课题”四大类。其中“重大课题”全部有经费资助,采取招标和委托两种方式进行研究,申报者必须严格按照“课题指南”中的课题名称和研究要点来选择和设计课题。“重点课题”、“专项课题”中包括经费资助和经费自筹两大类,“立项课题”需自筹经费。
“十二五”期间,继续保留“青年教师专项”和“初中教育专项”,增设“决策咨询专项”、“人民教育培训工程专项”等。
3.课题申报与评审
“十二五”期间,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分3次申报评审。高校系统直接向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普职成教系统实行“县(市、区)—市—省”三级申报。《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申报评审书》和相关活页是两份最重要的申报评审材料,由申报者填写。填写要严谨、科学、合理,符合材料格式要求,体现清晰的课题设计思想、思路。课题评审实行“匿名制”和“回避制”,坚持公平、权威和效率原则,坚持科学性、可行性与创新性相统一,科学把握评审标准,切实保证评审质量。在条件成熟时,适时开展网上申报评审和异地评审。
4.课题管理
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继续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制度。重大课题、重点课题(经费资助)由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直接管理,其它课题由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高校科研处(社科处)、高教所和各大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要进一步明确各管理主体在课题管理中的责任、义务和权利,进一步建立健全协调、高效的课题管理机制,进一步改革完善课题申报、课题评审、课题管理、成果鉴定、经费管理等一系列管理规章和细则,以促进各类课题科学、健康、有效运作。要进一步加强过程管理,继续实行课题研究中的“类别转化制”、“绩效奖惩制”、“事件公告制”等制度;创新管理制度,“十二五”期间实行后期资助制度,建设“精品课题培育工程”、“科研讲学传经工程”等。
5.成果鉴定
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成果必须通过专家鉴定,鉴定方式为三种:现场鉴定、通讯鉴定、免予鉴定。通过鉴定者方能获得由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的结题证书。鉴定专家组由5人或7人组成,其中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专家不得超过1/3,专家组成员中必须有鉴定课题所属领域的学科专家。重大课题、重点课题(经费资助)成果的鉴定由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和主持,其它课题成果的鉴定由各高校科研处(社科处)、高教所和各大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和主持。要进一步完善结题鉴定工作的有关制度和方法,真正做到规范组织、科学操作,不断提高结题鉴定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6.学术规范
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为依据,不断提高全省教育科研人员的学术道德水准和社会责任感,坚决杜绝教育科研中违背学术道德与规范的现象。课题的申报、评审、管理和成果鉴定,要严格按章办事,坚持程序公开,体现公平公正。课题主持人、核心组成员和相关研究人员,要在遵守学术道德与规范方面做出承诺,发挥好表率作用,承担相应的学术责任、道义责任和法律责任。要进一步规范完善科研管理工作中的同行专家评审制、利益相关者回避制、民主表决制、结果公示制、意见反馈制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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