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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教坛新苗评选办法

作者: 来源:教科室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24日 点击数:

一、指导思想

以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发展好每一位老师为重点,按照“开好头、起好步”的要求,在新教师中发现和选拔一批优秀的教育人才,通过搭建平台,引导青年教师遵循教育规律、运用科学方法、提高教育质量,鼓励其在新教师群体中脱颖而出,获得更大的进步,为培养青年骨干积蓄力量,为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打好基础。

二、评选条件

年龄在30周岁以下,教龄在2年以上、5年以内,担任过1年以上班主任或团队、心理辅导工作的中小学在职教师。

三、评选标准

要求参评教师必须做到师德好、教学好、管理好和素质好。

    师德好:

1. 坚定教育理想,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受到学生的尊重和同行的好评。

2.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以学生的发展为本,努力做到既教书又育人。

.注重教学礼仪,坚持文明执教,谦虚谨慎,言传身教,始终保持良好的心境和奋发进取的精神状态。

教学好:

.遵循教育规律,运用科学方法,模范执行三项规定,所教班级学习成绩优异。

5.全面把握所教学科内容,对本学科的重点、难点、考点有系统的掌握,对学生出现问题、对不同学生的进步有不同的有效地促进方法。

.创新教育教学形式,改进教学方法,灵活运用现代教学手段组织教学,做到教学“七认真”。

管理好:

.所带(教)班级班风、学风好,学生成绩名列前茅或进步较大,在日常化的评比中成绩优秀。

8. 有效的组织丰富的多彩的班级活动,有效的采取家访和电话等方式与家长保持良好的沟通,争取家长的积极配合。

9. 有效的对学生进行思想交流和心理疏导,针对不同的学生有不同的教育方法,并取得成效,受到学生和家长的欢迎。

素质好:

10.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刻苦钻研业务,自觉的撰写教育教学论文,并在一定范围内发表,获得好评。

11.注重知识和技能的更新,不断接受新的教育理念,不断更新知识,更新观念,逐步丰富知识结构、提高教育素养。

1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教育教学和文体活动,配合德育部门、团组织做好学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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